2018-11-23 08:20:18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11月22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不断加大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力度,构建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近日,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实施意见》,全文共25条,主要包括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以及依法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严格执行律师执业惩戒制度等内容。
为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全省法院要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及时向律师公布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的程序性信息,以及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名字和工作邮箱,并为律师通过网络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留痕的交流方式。
在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方面,全省法院要建立电子阅卷平台,方便律师通过互联网申请、查阅案卷。对已经归档尚未实现电子化的案卷,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不得限制律师阅卷的次数。
在依法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方面,探索建立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制度,律师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和人民法院的调查令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律师应当按照调查令授予的权限内容和时效进行调查,对律师持调查令开展工作时遇到故意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助调查的,代理律师应当及时向签发法院报告情况,签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并配合到位,对于拒不履行协助调查义务,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给予处理。
在完善律师诉讼权利救济机制方面,要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全省法院监察部门和法官协会负责处理投诉、举报,应当向律师和当事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工作地址,并保持电话在工作时间畅通。
在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同时,《意见》也对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作出了规定。
律师明显滥用诉权、怠于履行诉讼义务、故意拖延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扰乱正常诉讼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训诫,并可视情况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给予相应惩戒。
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程序、措施,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信息行业通报、公开披露和查询制度,对公开谴责以上行业惩戒和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一律向社会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