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诈骗再升级网上发送假警官证

2018-11-27 08:44: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日,一则“冒充公检法的骗子开始用微信发所谓的警官证了”的消息在网上刷屏,各地公安机关纷纷转载。对此,北京的一位民警表示,民警不可能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把警官证发到网上,这么做的都是诈骗。民警办案、找当事人了解情况都是面对面的,不可能通过电话做笔录。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拨打110查询对方身份,如果不慎被骗,要及时到银行冻结账户,并及时报警。

事件

骗子开始用微信发假警官证

近日,一则名为“重要提醒:冒充公检法的骗子开始用微信发所谓的警官证了”消息刷屏了。该消息称,最近出现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通过微信发送“警官证”,这些所谓的“警官证”都是经过PS的照片。请大家牢记:凡是通过微信发送“警官证”的都是诈骗,如果有疑问请拨打110。该消息经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官方微博发布后,各地公安机关广泛转发。

该消息同时配有3张所谓警官手持警官证的照片。对此,多数网友评论称,“P得太假了,人像跟证件上的照片都一样,同一张贴两处”。虽然多数网友能一眼看穿骗子的伪装,但仍有人被骗。

据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披露的案例,11月8日上午,吕女士接到一通自称是社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吕女士涉嫌骗保,在当事人疑惑时将电话转给了“公安机关”。一位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打通吕女士的电话,并让其到没有人的地方,加自己QQ办案。随后,吕女士就收到对方发来的公安证件和印有自己头像及个人信息的“拘捕令”。此时,吕女士已经慌了神,而对方轻易就诈出了她的银行卡存款数额。

深圳宝安警方发现吕女士与一个诈骗电话进行长时间通话,极有可能被深度洗脑。民警迅速给其打电话,但连拨7通电话都被挂断。为阻止其向骗子转账,紧急之下,民警通过其手机号添加微信,并备注“你好,你正在被假冒的警察诈骗,请别转账”。吕女士在向骗子转账时,看到警察的好友申请弹出,马上停止了转账,这才避免了财产损失。

辨别

网上发警官证的都是诈骗

那么,当事人应该如何辨别警官证的真伪?对此,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曙光派出所民警谭飞对北京青年报记者称,最简单的方法是拨打“警官证”上显示的归属地110查询。他表示,关于电信诈骗,警方总结过8大类60种诈骗手段,仿冒身份类就包含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我们一边总结,骗子花样也一边翻新,但在网上发警官证的肯定是诈骗”。

谭飞介绍说,民警不可能把警官证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发在网上。“这是不允许的,一般出示警官证都是跟当事人面对面,一种是面对群众,需要询问事情时出示,一种是面对犯罪嫌疑人,需要了解情况。”同时,谭飞也表示,不管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不会在网上办案,“办案必须面对面,不管对谁,要当面了解情况,做笔录要当面签字确认”。

至于异地办案的情况,谭飞举例子说,如果是北京警方办的案子涉及的当事人在广州,警方会委托广州公安机关当面给当事人做笔录,传送到北京,“在广州也有民警面对面办案,不可能通过电话或在网上做笔录”。

防范

公检法涉犯罪电话都挂掉

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面对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分子,只要记住三条防范就能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绝不会用电话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互相接转电话;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转账、汇款或进行资金审查的,一概不要相信;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计算机软件,能模拟各类电话号码和假冒的公检法网页,接到类似电话需冷静,特别是涉及欠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

对此,谭飞也表示,北京警方针对电信诈骗的识别和防范总结出了“八个凡是、六个一律”,其中涉及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包括:凡是遇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叫当事人汇款到“安全账号”的都是诈骗,如果接到电话,不管是谁,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只要谈到是公检法涉嫌犯罪或领导干部要钱的一律挂掉。“如果实在是被骗了才发现,要利用银行汇款的24小时缓冲时间,马上到银行冻结账户,并及时报警。”

警方

识别与防范电信诈骗:“八个凡是、六个一律”

“八个凡是”:凡是遇到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凡是遇到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凡是遇到在电话中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凡是遇到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凡是遇到通知中奖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凡是遇到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凡是遇到自称领导(老板)熟人要求汇款的、凡是遇到叫你汇款到“安全账号” 的都是电信网络诈骗。

“六个一律”:接电话,不管他是谁,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涉嫌犯罪或领导干部要钱的,一律挂掉;所有短信,但凡让你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所有170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

来自:北京青年报 编辑:JF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