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抗击“非典”

2018-12-03 15:21:20    来源:中国干部学习网

非典即严重呼吸道综合征(SARS)是一种病原不清,极易被集体传染的病症。2003年年初,广东省发现此类症状的患者。2月,这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非典疫情在深圳、广州等地突然加剧。2月11日,广东宣布,非典已感染了300多人,5人死亡,此病仍未完全遏制。4月10日,全球有19个国家和地区发现此病例,4月底,全中国有疫情报告的省份达26个。2003年3月初,疫情扩散到北京,北京很快成为重灾区。面对非典,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防治措施,包括设立防治基金;支持非典防治科技攻关;建设各地预防控制中心;免费治疗患者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亲临抗击非典一线,指导工作。4月20日,国务院明确提出及时发现、报告和公布疫情,卫生部决定疫情每天公布一次,调整卫生部和北京市主要领导人职务,将非典列入中国法定传染病。4月20日后,国务院决定调整“五一”长假,向各省市派出督察组,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也采取有力措施防治非典,包括先后确定16家非典定点医院,对非典疫情重点区域采取隔离控制措施,颁布多项规章等等。5月1日,经过8天的紧急筹建,北京市第一家专门治疗非典的临时性传染病医院小汤山医院开始接收病人。军队支援北京的医护人员1200余人陆续到位。6月2日,北京疫情统计首次出现新收治直接确诊病例、疑似转确诊病例、死亡人数均为零。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解除对北京的旅行警告,同时将北京从非典疫区名单中排除。至此,中国人民抗击非典的工作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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