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宝马7系飙车发微信群炫耀 被判拘役2个月

2020-11-04 14:3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单手飙车时速超250公里江苏“宝马男”被判拘役2个月

警方抓获了卢某龙以及其所驾驶的宝马7系轿车。南通交警微博号截图

单手飙车时速超250公里,还越双黄线超车、闯红灯……近日,一男子驾驶宝马车“炫耀车技”的视频让人看了心惊肉跳,受到网友和警方的高度关注。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该男子已经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对该类危险行为进行警示。

10月26日下午,事发地为江苏海门的一则微博视频引爆网络。在视频中,一宝马轿车短短48秒的时间内,车速从0飙升至255码,司机不仅单手开车,并且用手机拍视频,开车期间还有越过道路中间双黄线超车、闯红灯等危险行为。整段视频让人看得心惊肉跳,受到媒体和网友的高度关注。

视频中的危险行为受到网友和媒体的高度关注。网页截图

视频中的危险行为受到网友和媒体的高度关注。网页截图

最终,在警方和广大网友共同努力下,10月27日,嫌疑人卢某龙(男,32岁,上海市人)在海门开发区某企业内被抓获,警方同时查扣了其所驾驶的宝马7系轿车。

11月3日下午,江苏海门法院在驻看守所支云法庭开庭审理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卢某龙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龙于今年10月26日上午9时40分许,为寻求刺激、挑战极限,以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处为起点,驾驶小型汽车沿广州路由西向东从静止状态开始极限加速行驶约2.36公里,行驶时间近50秒,超过规定时速200%以上。

行驶过程中,卢某龙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以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持手机摄录的方式驾驶汽车,还存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视频中,该车仪表盘显示最高时速达256Km/h。经测算,该车从海门区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起点至某中学门前地段间的平均速度为145.18Km/h,从某中学门前地段至黄浦江路口间平均速度达到230.57Km/h。

同时,卢某龙还将自己拍的飙车过程的视频发到微信群炫耀。

案发后,卢某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审查起诉阶段,卢某龙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卢某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又是初犯,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在庭审中,卢某龙向法庭表达了忏悔之意:“向事发时在该路段的人员道歉,并为自己的行为造成极坏社会影响,浪费了大量社会、司法资源道歉。经过各位警官、检察官、法官的悉心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希望大家从我的错误和悔恨中吸取教训,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做出如此草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