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8 15:28:45 来源:工人日报
据河南工人日报消息,10月26日,河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完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进一步畅通职称初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河南省将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限制,凡在河南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职称初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自愿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初级职称(员级、助理级)、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全面采用考核认定、考试等方式进行。
在评价标准方面,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多次职称初定。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初定中级职称,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硕士研究生到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取得的中级职称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任。流动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应进行职称转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以往,职称初定一年只有一次机会,今后,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初定的时间和批次。